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月15日,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涉及鹰潭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劣药案。
鹰潭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劣药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行政处罚决铮铮铁骨王境泽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或自然人身份证号码(隐去出生月日四位数字)法定代表人姓名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具体内容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赣药监罚〔2021〕6号销售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劣药案鹰潭医药有限责任公司91360600746077901B李忠堂销售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批号:52003281)劣药依据《药品管理法》(主席令第31号)第一百一十七条、《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未违反《药品管理法》和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并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销售或铁骨王软胶囊主治什么者使用的药品是假药铁骨王软胶囊危害大吗、劣药的,应当没收其销售或者使用的假药、劣药和违法所得;但是,可以免除其他行政处罚”,参照《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四条的规定,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免除其他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免除其他行政处罚。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和《缴款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1月5日